2)286.花自向阳(3)一更_没你就不行之新征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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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坏人,只是……这么分析的话,确实是小概率事件。

  那么,是不是住在胡同里的人呢?

  大概率是!这人见过原身,知道她是个哑巴,而且,属于临时起意的。

  因为桐桐是临时去的,他不可能有预谋。

  从胡同里穿过去,不可能人人都知道原身是哑巴。人家也未必会留意这人是谁!

  只有一种情况,那便是老师住的那个大杂院附近。

  原身上学,学校不会远,她的老师住的当然不远,所以,她能步行过去。

  老师住的是附近胡同的大杂院,人多且杂,一个院子里十几户人呢。这种地方东边咳嗽一声西边都能知道,能瞒住谁?

  所以,住在这里面的人符合所有作案的条件:

  第一,肯定看见过她的,知道她长的好看,还知道她是个哑巴;

  第一,知道她那天晚上去了,哪怕是她临时起意也能知道。就那居住环境,她去的再突然,也避不开那里面住着的人的眼睛。

  于是,就有人起了邪念:反正这么晚了,路上没什么人了。反正她不会说话,喊不出来。

  那么,基本可以判断,凶手就住那个大杂院。或者说,范围再大一点,那个大杂院周围的人和那天晚上去大杂院串门的人。

  这些加起来,排除女性,排除孩子……就剩下青少年男性和成年男性了。

  再回忆一下当时这个人的身高、体重、力道,以及逃跑的速度,这个人的就更具体了:身高应该在一米七五上下,体重一百一十斤左右,具有成年男性的力量,以及年轻男性的逃跑速度。

  还有一点,这人抽烟,能闻见很明显的香烟的味道。

  香烟嘛,这玩意不仅要票,还得花钱。得承认,现在大杂院的日子普遍没有大院里的日子好过,能熏染的一身香烟味。不是烟丝的味道,是香烟的味道,她分辨的出来。

  再这么一圈,可以说范围就很小很小了。

  这人要么就是有体面工作能支付起这个开销的,要么就是有名号的混混,别管是坑蒙拐骗还是别的什么办法,能叫自己过的好的那一类。

  有体面工作的……犯不上冒这样的险!

  她更倾向于这个人的身份是混子!

  所以,这个人就很好查了。

  正思量呢,院子里有了动静。她起身从厨房的窗户朝外看了一眼,是林枫回来了,手里拎着窄窄的一溜的肉,正在撑自行车。

  桐桐过去将门打开,伸手去接肉。

  林枫从衣服兜里一掏,抓住一把糖来,“瞧!这是什么?”

  桐桐就笑,比划着问他:哪里来的?

  “一个同学在供销社上班,替我留的。糖票她先垫着,下月还给她。”

  桐桐这才剥了一个朝嘴里塞,奶糖的味道很甜。然后又剥了一个往林枫嘴里塞,林枫躲开了,“放到你的糖匣子里,一天不能过三个。”

  嗯嗯嗯。

  林枫抬手摸了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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