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章 穿成和人私奔的炮灰原配_漂亮亲妈觉醒,在年代文养崽驯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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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刚恢复意识的阮烟,脑中就涌入了大量的记忆,只能被迫接受消化。

  可与此同时,周遭嘈杂的声音也一股脑的钻进了阮烟的耳中,胳膊也在被人用力的拉扯。

  对方很是粗暴,恨不得将她的手臂从身上拽下去。

  阮烟吃痛,眼睛还没彻底睁开,就已经下意识的拽住了对方的胳膊,直接给对方来了个过肩摔。

  一个人被狠狠地摔在地上,并不会发出太大的声音。

  可这人如果惨叫的话,那声音可就太大了。

  “啊!”

  男人凄厉的叫声响起,直冲云霄,引得周围的人都看了过来,阮烟也皱眉朝着地上的男人看去。

  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正躺在地上,因为过分疼痛,五官都扭曲到了一起。

  他的身体已经扭成了麻花,嘴里还在不停地发出痛苦的呻吟。

  阮烟越看眉头皱的越紧。

  就这么一个软脚虾一样的男人,到底是怎么哄得原主和他私奔的?

  阮烟已经消化完脑中陌生的记忆,知道自己这是穿越了。

  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叫阮烟,已婚有娃,现在正和这个叫林城的男知青,走在私奔的路上。

  阮烟...林城...私奔

  这怎么那么像前世队友跟她讲过的一本年代文里的剧情和人物?

  在这本书里,原主根本没有出场,偶尔有文字提起她,也只是说她跟一个知青私奔了,生死不知。

  从记忆中得知,原主和林城正往火车站去。

  也是到了这里才知道,林城没买车票,要带着原主扒火车。

  虽然这种行为,在这个年代很常见,可原主从小在家里娇生惯养,什么时候做过这种事情,只觉得丢人,就站在原地不肯继续走,和林城拉扯了起来。

  不知道怎么的,阮烟就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了这具身体里,代替了原主,成为了这具身体的新主人。

  阮烟没去想原主的灵魂去哪儿了,既来之则安之,能活一天是一天,反正都是捡来的。

  阮烟往四周看了看,只见周围的人穿着都十分的朴素,不是灰黑蓝,就是白衬衣军装裤,根本看不见彩色。

  想想现在所处的年代,阮烟也表示理解。

  这年月,能安稳的活下去就不错了,穿着不能太讲究。

  正当阮烟打量周围的时候,地上躺着的林城终于停止了哀嚎,睁开眼怒气冲冲的看向了阮烟。

  “阮烟!你还愣着干什么?还不赶紧把我扶起来!”

  阮烟闻言,朝着林城看去,这才终于看清了他的长相。

  他的五官不扭曲的时候,的确有几分小白脸的影子,眉目清秀,嘴唇单薄,只是眼神飘忽,眉宇间满是不耐,阮烟只看了一眼,就对他失去了兴趣。

  阮烟不知道原主喜欢他什么,但这人不在她的审美上。

  私奔是不可能私奔的。

  这年代出门就要介绍信,没有介绍信的人出了远门,被抓住了就要判一个盲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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